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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1-17 17:39  

有关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2号)的精神,全国博管办决定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20年试点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博士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0年度计划资助400人左右。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派出单位根据派出人员在国内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2020年计划资助120人。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0年计划资助150人。

4.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0年计划资助60人。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0年计划资助30人。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0年计划资助45人。

二、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项目类型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引进项目

直接资助名额100人

1月15日-9月15日期间均可申请,先到先得、直接资助,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第一批次

3月15日

311

批次

9月15日

9月9

派出项目

3月15日

3月11

学术交流项目

第一批次

1月15日-10月31日期间均可申请

第二批次

第三批次

香江学者计划

3月15

3月11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3月15

3月11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4月25日

4月19日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了解相关申报要求。

2.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InterCommunion/Login.aspx,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在网上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纸质材料:

 

项目

 

材料

引进项目

派出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项目申请表

√英文填写

有效身份证件


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






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国际交流会议通知

(英文)






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英文)






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英文)






论文首页扫描件(需标出论文作者和署名单位)






专家推荐信






表内打“√”的栏目每个交流项目需准备的纸质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于相应项目校内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博管办(行政楼408),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3其中1份由推荐学院在“单位意见”栏具体详细地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2份需填写学院推荐意见,无需签字盖章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还需将全部申请材料制成一张光盘(5M以内)一并上报。

四、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各推荐学院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请各推荐学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3.自2020年起,“引进项目”试点对世界排名前30名的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本年度计划资助100人(其中留学回国人员50人、外籍人员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4.对于“学术交流项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择优确定获资助人员,拟于4月、7月、11月分三批次公布获选结果。其中,参加“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可先到先得,直接资助,资助名额用完即止。获资助人员可先行参会,待正式获选结果公布、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5.“香江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期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申请人可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但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6.引进项目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获资助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资助人员由设站单位参照以上文件进行管理。

8.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查验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9.未尽事宜,详见《申报指南》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70

 

附件:    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 事 处 

2020年1月17日

 

 

 

 

 

 

 

附件【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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