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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2-06 11:35  

学院拟进站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3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及标准

(一)国资计划资助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6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详见附件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的生活补助。

二、进度安排

2026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4日开始申报,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4-6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博新计划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和一次专家会议评审,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8月31日申报截止,9月份组织一次专家通讯评审。

三、申报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申报项目,避免重复申报。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相关内容即可,无需重复填报已提交信息)。

(二)申请人资格与义务

申请人在每站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入设站单位。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应于在站满24个月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自2026年4月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

(三)经费拨付与使用

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经费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年度分两期拨付至设站单位,在资助通知印发当年拨付第一期、次年拨付第二期。资助期从获选人员实际进站时间起算。博新计划配套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一次性拨付至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经费将一次性拨付至获资助人员申报所依托的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一次性拨付至获资助人员(含已出站人员)。

设站单位对国家拨付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获选人员的薪酬水平(税前)不低于国资计划资助标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须本人和设站单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将剩余资助经费退回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人员出现退站情形的,未拨付的资助经费不再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二)因国资计划B、C档限额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限定的名额予以择优推荐。请国资计划B、C档申请人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和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箱:rscbsh@gd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270


附件:

1.《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2.《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3.《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



            人事处

              2026年2月6日


附件【1.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2.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3.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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